关于做好江苏省第四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增选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
根据《教育厅关于做好第四期“333工程”培养对象增选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12]37号)文件精神,现将增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增选和推荐名额
1.此次全省拟分别增选“333工程”第一层次培养对象30名左右,第二层次培养对象300名左右,第三层次培养对象3000名左右,全省高校可分别推荐50名、200名和470名。
2.威尼斯游戏平台推荐名额:第一层次1名,第二层次2名,第三层次6名。
二、推荐的对象与条件
1.推荐的对象年龄要求,第一、二、三层次培养对象,应分别为1956年1月1日、1961年1月1日、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第三层次选拔对象中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一般不低于分配名额的25%。
2.推荐对象的条件按照《江苏省第四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培养与管理暂行办法》(苏人才办〔2011〕8号)的规定执行。
3.近五年来的学术科研成果及获奖情况指2006年以来所取得的。
4.第四期“333工程”第二、第三层次培养对象,符合相关条件的,可申报更高层次的培养对象。增选的培养对象管理期为2013年至2015年。
三、推荐程序
1.各系、部严格按照江苏省第四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培养与管理暂行办法中条件对照选拔推荐,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的原则,严格把握候选人标准,遴选确定推荐人选。如无合适人选,可不推荐;
2.各系、部务必于2012年12月14日前将《江苏省第四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申请书》、《江苏省第四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第一(二、三)层次培养对象增选推荐人选汇总表》报院人事处319办公室(同时报送Excel格式电子文档,邮址: jshyrs6916@126.com )、附件材料及推荐选拔工作情况报告一份(300字左右,政治表现、学术水平、科研能力、工作成绩及如入选后将提供的支持和保证);
3.由学院学术委员会组织同行专家推荐评价,经学院院长办公会审批同意,确定上报人选后,通知候选人网报;
4.所有推荐人选须通过江苏人才工作网( http://www.jsrcgz.gov.cn )进行网上申报,涉密信息不要在网上填报。
四、上报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填报培养对象申请书:要认真、详实、规范、完整。
2.附件材料:包括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资质证明(证书)、专利等知识产权证书、科技项目合同或鉴定书、获奖证书、成果推广应用的证明等。
3.申请书一式两份、汇总表一份、附件材料一份及推荐选拔工作情况报告一份(按人员分别装袋,附件材料归类整理,与申请书分开装订成册)。
4.所有证明材料在网上申报时须为原件扫描件或数码照片。
附件:
![]() | 附件1: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第四期“333工程”培养对象增选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12〕37号).doc (25 KB) |
2012-12-10 15:14 |
![]() | 附件2:江苏省第四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培养与管理暂行办法》(苏人办〔2011〕8号).doc (45 KB) |
2012-12-10 15:14 |
![]() | 附件3:《江苏省第四期“333工程”培养对象推荐材料袋封面》.doc (24.5 K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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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附件4:《江苏省第四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申请书》.doc (102.5 KB) |
2012-12-10 15:14 |
![]() | 附件5:江苏省第四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第一(二、三)层次培养对象增选推荐人选汇总表.doc (41.5 KB) |
2012-12-10 15:14 |
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