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教工餐厅经理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院党委会研究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公开招聘教工餐厅经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岗位:教工餐厅经理,职数:1名
二、招聘岗位说明与报名条件
(一)、招聘岗位说明
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及相关各项规章制度,接受院后勤处的领导与指导,接受上级相关部门的检查监督;负责教工餐厅与接待餐厅的经营与管理,为就餐者提供良好的服务;合理组织与安排好人、财、物的配置,促使教工餐厅的健康运作与良性循环;负责本餐厅范围内的资产安全和廉政建设,确保安全无事故。
(二)、报名条件
1、学院在岗在编人员,校龄满两年以上;学历:大专以上;年龄:45周岁以下,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热诚服务师生的工作态度和严谨务实的工作作风,顾全大局,爱岗敬业,法纪观念强,团结合作好;
3、能吃苦耐劳,为人谦和,以事业为重,全身心投入工作;
4、具备一定的经营管理能力,能认真执行学院《教工餐厅经营管理办法》,爱护国有资产,安全节俭,服务质量让师生满意。
三、招聘工作小组
学院成立招聘工作小组,分管院领导任组长,党办院办主任、组织部长、人事处长、后勤处长、工会主席、纪委办公室主任、一名教职工代表为成员。
四、招聘程序
1、报名
教职工个人自愿报名,填写《报名表》,提交应聘报告,经所在党总支签章后上交党委组织部。同时将《报名表》和应聘报告电子版发送至: jmizzb@163.com 。
报名时间:4月26日-27日。
2、资格审核
组织人事部门对应聘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3、面试答辩
应聘人员经过资格审查之后,由招聘工作小组通过 评审应聘报告、面试答辩 等方式遴选出拟聘人员。
4、组织考察
拟聘人员符合干部任职条件的,组织进行考察。
5、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学院研究确定拟聘人员。院党委根据选拔结果,对拟提拔副科级干部在校园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或有反映问题,但经调查不属实的,予以任用。
五、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聘用人员按《学院教工餐厅经营管理办法》享受相关待遇。聘用人员提拔为副科级干部的,办理后勤服务中心副主任任职手续;不能提拔为副科级干部的,享受后勤服务中心副主任行政待遇;聘用人员为现任干部的,保留其原干部级别行政待遇。
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
监督电话:86176964
电子邮箱: jmijwb@126.com
附件:
1、《报名表》附件一.doc (42 KB) 2013-04-23 12:41
2、《应聘报告》附件二.doc (29 KB) 2013-04-23 12:42
组织部
2013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