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年义务兵夏季征集工作的通知
各系、各部门:
根据国防部征兵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征兵准备工作的通知》(国征传〔2013〕1号)精神,2013年开始,义务兵征集工作拟由冬季征兵调整为夏季征兵,即每年7、8月份开始征兵,
一、征集对象和范围
(一)2013年应届毕业生;
(二)正在就读的2011、2012级学生,本人自愿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
二、征集条件
(一)年龄条件:年满18——23周岁(2013年12月31日前)
(二)体格条件:按照征集义务兵的规定执行,其中基本条件为:
1、身高:普通兵男性162cm以上,女性160cm以上;
2、体重: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0%;女性不超标准体重的1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10)kg。个别体格条件较为优秀的应征男青年,体重可放宽至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3、视力:右眼裸眼视力4.6,左眼裸眼视力4.5。
(三)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2004年10月9日公布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
三、征集时间和方式
(一)征集时间:即日起至6月30日
(二)报名方式:登录“大学生预征报名平台”(网址: http://zbbm.chsi.com.cn/)进行网上报名,在线打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在校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完成网上报名后,须携带身份证到武装部(办公楼109)进行确认登记。
四、征集流程
(一)网上报名:即日——6月30日,符合征集条件的学生登录“大学生预征报名平台”进行实名注册,然后进行网上报名。
(二)体检政审:7月——9月,网报通过的学生参加当地县级兵役机关会同高校组织的体格检查和政治审查。
(三)审批定兵: 9月,批准体检、政审合格的学生入伍。
具体征集流程见附件1。
五、义务兵优惠政策
1、学费补偿:大学生被批准入伍后,对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补偿(每年不高于6000元),退役后复学的原高校在校生实行学费资助(每年不高于6000元),补偿和代偿的总金额不超过2.4万元。在校期间已享受免除全部学费政策的学生,不再享受此政策。
2、升学就业:在校大学生义务兵在服满现役退役后,可保留学籍一年,退伍当年立即回校复读,准予复学原专业;退役后复学的,公共体育、军事技能和军事理论等课程可免于考试,视为合格或者直接给予学分。退役的高职(高专)毕业生可直接入读成人本科,退役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入学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报考本省公务员等考试合格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服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3、退伍安置:被批准入伍的在校大学生,入学前为外地户籍的在校大学生,在部队服役期间无违法违纪情况的,退役后复学安置地为南京,享受江苏省优抚安置政策,不复学的,安置地为入学前户口所在地。
4、入伍奖励:实行大学生入伍奖励金制度,从我省征集的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的,剩余学制时间的学杂费、住宿费、生活补助费按每人每年9000元标准由政府承担,并由征集地政府发放退役士兵自谋职业或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
五、具体工作要求
(一)请各系广泛宣传,深入发动,将信息及时准确地传达到每位适征学生,尤其是应届毕业生,希望广大适征学生相互转告,踊跃报名。
(二)由于体检、政审时间正值暑期,各系及相关部门要安排好人员及时为应征学生提供审查所需材料,并按照“武装部审核——系部填写意见——学院审核”流程严格审查工作。
(三)义务兵征集具体政策可参见附件2或“大学生预征报名平台”和“大学生征兵网”,也可至武装部现场咨询(办公楼109,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86176883),或加入“江苏海院征兵工作群” (群号:227971154)咨询。
附件: 2013年义务兵征集及学费补偿办理流程表.doc (70 KB) 2013-06-21 15:31 国家鼓励普通高等威尼斯游戏平台应届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政策五十问(2012年).doc (54 KB) 2013-06-21 15:31
武装部
2013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