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年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部,各处、所、室,直属单位:
根据省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和省教育厅职称工作部署,现将2013年学院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通知如下:
一、政策口径
(一)关于评审范围
教师、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实验技术、教育管理研究等系列中级职务的申报评审。
(二)关于评审条件
高等职业院校教师、教育管理研究人员及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中级职务严格按《威尼斯游戏平台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苏海院〔2010〕51号)规定条件执行。
(三)关于申报岗位
严格执行按岗申报、按岗评聘原则。
1、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对象为专职辅导员,包括系部辅导员、团总支书记、党总支副书记等正科级及以下从事学生工作的人员。
2、原为教师身份且具有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因工作需要,现聘用在管理岗位,并一直承担部分教学科研工作的人员,在首次聘用期内仍可申报高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但其岗位仍为管理岗位。首次聘用期结束(2012年)后,须按照所聘岗位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职务。
(四)关于同级转评
1、对于聘用在教师岗位、具有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同级转评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需从事高校教学科研工作1年以上;晋升高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需从事高校教学科研工作3年以上。
2、具有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现聘用在管理岗或专职辅导员岗,可直接按现聘岗位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具有其他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现聘用在管理岗或专职辅导员岗,须同级转评成与现聘岗位同系列的专业技术职务后,方可申报现岗位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具有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现聘用在管理岗位,可直接申报教育管理研究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具有教育管理研究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现聘用在专职辅导员岗,可直接申报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五) 关于申报基本条件
1、外语水平要求及免试条件
参加国家或全省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申报高级职务者须取得高级合格证书,申报中级职务者须取得中级以上合格证书)。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
(1)年龄在50周岁以上;
(2)取得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
(3)取得外语专业专科以上学历;
(4)因公出国,出国前通过国家出国人员外语水平考试,并在国外学习或工作1年以上。
2、计算机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要求及免试条件
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职称计算机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考核,取得省职称办、省人事厅统一颁发的合格证书(1958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申报人员取得30分以上成绩为合格)。职称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无级别之分,取得的合格证书长期有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
(1)取得计算机专业专科以上学历;
(2)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成绩合格;
(3)申报计算机学科专业技术职务。
3、关于基础理论课程考试
根据省教育厅(苏教师〔2013〕2号)文件精神, 从2013年起,申报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育管理研究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不需提供基础理论课程考试成绩证明。
4、申报高校教师(含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中级职务的人员,必须持有高等威尼斯游戏平台教师资格证书。
5、教师资格证书和职称外语考试、计算机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考核等合格证书,不实行“先评后补”。
(六)其他
1、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的计算应扣除全脱产学习时间。
2、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各种形式的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可作为专业技术人员的进修阅历,其结业证书不作为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学历依据。
3、申报人员的年龄计算、任职年限、现学历学位取得时间、论文(著)公开发表出版时间、科研成果通过鉴定或完成时间,均截止到2012年12月31日。提供的论文须是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完成的本专业论文,且可在“中国期刊网”(中国知网)等论文数据库中查证到。
二、相关规定
1 、评审指标
根据省人社厅、教育厅对威尼斯游戏平台岗位设置规定的结构比例和岗位数,以及省教育厅提出的“合理使用年度计划”的要求,学院从2013年起适度控制评审人数。今年中级职称限额比例均确定为70%(以符合申报条件人数为基数)。
2 、评审办法
(1)个人申报。 申报人应认真对照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和《威尼斯游戏平台中级职称申报考核计分办法(试行)》有关文件,慎重提出申请,按时、如实填报各项表格,提供相关支撑材料。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考核计分试行办法详见附件。
(2)组织评议。 各系部、各单位、各部门需公示申报人的材料,材料公示不少于2天,未经公示的材料不得上报;各系部成立本学科的评议组,评议组由党政领导和部分副教授以上教师组成,组长由系部主任担任,评议组成员5—7人,负责本单位申报教师系列、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系列、教育管理研究系列的资格审查、考核等工作。
(3)计分排名: 凡同职称系列、同职称等级符合申报条件人数在2人及以上的,均进行计分排名,计分排名仅作为评审参考,计分的审核排序工作由学院职称考核审查小组组织实施。其中教务处负责对申报人员教学工作量、教改成果、教学质量、教学管理等进行审核;科技处负责对申报人员的科研课题、论文质量等进行审核;学工处负责对申报人员的班主任工作和教育管理等进行审核;团委负责对指导学生社团和指导学生社会实践等进行审核;质管办负责对老师的教育教学能力审核;人事处负责对申报人员的基本情况、专业实践、荣誉和获奖等进行审核;高教所负责社会兼职工作的审核。
(4)评审: 职称评审委员会对职称考核审查小组遴选人员的申报材料进行全面审阅,根据申报人的条件、系(院、部)推荐意见以及计分排名情况,进行差额投票评审。差额投票后有效赞成票数超过全体到会评委人数2/3的为拟通过人选,公示后报学院职称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确定最终名单。
三、关于评审要求
1、严肃申报推荐工作纪律。申报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游说拉票,不得在评审过程中送礼宴请。如发现有以上违纪行为者,取消其申报资格,三年内不得重新申报。
2、各系部评议组、有关 单位和部门 应认真学习职称申报的有关文件精神,仔细审核申报人员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材料中所有的复印件需要审核人签名盖章。如发现推荐材料把关不严、弄虚作假的,学院将对相关系部、单位和部门负责人提出批评,并将报送材料全部退回重审。
3、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在审查、推荐、评审等环节均实行实名制和责任追究制,“谁审核(推荐),谁签名;谁签名,谁负责”,如出现较严重问题,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4、在职称评审推荐期间,职称评审委员会成员凡涉及申报人员本人及亲属的应主动声明并回避。
5、对师德师风实施一票否决制。
四、其他
1、中级评审费200元,费用自理。
2、评审申报人、申报人所在系部、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应严格按照学院《2013年中级职称评审工作日程安排》组织实施,及时做好相关材料的准备、审核和评审工作,确保职称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
3、职称申报条件、表格、材料要求等相关材料在人事处网站下载。
![]() | 评审工作日程安排.doc (48.5 KB) |
2013-07-10 10:20 |
![]() | 中级职称申报考核计分办法(试行).xls (49.5 KB) |
2013-07-10 10:20 |
特此通知。
人事处
2013年7月10日